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律师河南省司法厅律师系列 “三级律师”职称
执业六年以来,承办多起银行金融诉讼及非诉类案件,拥有丰富的金融案件办理经验,通过诉讼、非诉等法律手段对银行不良债权进行催收,从业至今处理银行金融类项目标的达十几亿元;擅长办理金融、投资、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代理多起中原银行、平安银行等诉讼清收案件,曾担任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移铁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河南省川渝商会、郑州贝尔口腔医疗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为中原银行、平安银行、平顶山银行、交通银行的不良资产清收,北京万基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的基金募集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现专注于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和破产重整法律业务。
部分尽调业务展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拟收购平顶山银行12户资产包尽职调查项目;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36户资产包尽职调查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拟收购华融59户资产包尽职调查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拟收购交通银行68户资产包尽职调查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19年关于拟收购百瑞信托10户资产包尽职调查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拟收购中国银行21户资产包尽职调查项目;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985户资产包阅档及尽调项目;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14户、16户资产包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关于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尽职调查项目。
部分诉讼催收业务展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汽车金融部门诉讼催收;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新一代诉讼催收;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河南省木伦河食品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诉河南省京良饮料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部分银行被诉案件:
河南绿地城置业有限公司被诉案件,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代理人参加诉讼;
河南绿地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被诉案件,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代理人参加诉讼;
河南居易卓信置业有限公司被诉案件,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代理人参加诉讼;
康明(郑州)置业有限公司被诉案件,作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代理人参加诉讼;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及其辖行与储户之间的银行卡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