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3
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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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上午,我所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签约仪式,正式挂牌成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暨硕(学)士流动站。签约仪式在我所大会议室举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赵传海带队出席签约仪式,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弓永振、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张良、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岳冰等陪同。我所主任宁书文、党支部书记刘艳、业务指导委主任王华伟等参加签约仪式。
仪式上,宁书文主任代表我所致欢迎词,欢迎赵传海副校长一行莅临签约仪式。她在致辞中感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对我所的认可,并表示今后两家单位将围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开展互惠合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赵传海随后致辞。他在致辞中表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愿与我所通力合作,围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暨硕(学)士流动站,将教学科研与实务实践深度结合,推动法学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随后,赵传海副校长与宁书文主任代表双方签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暨硕(学)士流动站协议
赵传海副校长致辞
宁书文主任致辞
双方签署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暨硕(学)士流动站协议
随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弓永振向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授予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暨流动站牌匾,我所党支部书记刘艳代表律所接牌。
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暨硕(学)士流动站授牌
仪式上,我所主任宁书文、党支部书记刘艳、业务指导委主任王华伟获聘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弓永振向三位兼职教授颁发聘书。随后,三位兼职教授分别发表获聘感言。
兼职教授聘任仪式
兼职教授发表获聘感言
赵传海副校长与三位兼职教授合影
仪式最后,就双方合作开展的教学科研项目,我所业务指导委主任王华伟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岳冰代表双方签订合作项目协议。
双方签署合作项目协议
我所高度重视与各法学院校合作,近年来与中国政法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省检察官学院等多家高校开展合作,为各高校的法学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提供极大助益。未来,我所将进一步深化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法学院校的“校所合作”,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法学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神圣使命。